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模板
财产保全申请表
申请人:XXX,性别:男,年龄:43,国籍:汉族,籍贯:河北,地址:北京市本城区德调胡同80号。
受访者:XXX,性别:女,年龄:40,国籍:汉族,籍贯:河南,地址:与上述相同
请求
要求密封并冻结被调查者的存款和以他的名字命名的一套房屋。
申请理由:
申请人XXX和被告XXX的离婚案已为您的法院所接受,为了保护离婚财产的合理分割并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申请人遵循了《民事诉讼法》第92条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并提供足够的资本担保,其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财产保护的范围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XXX在建设银行帐户中的所有存款:009551832 18859167332 323;
2.住房:位于通州新华街5号的三个90平方米的平房;标题证书以受访者XXX的名义;
申请人为自己的婚前财产提供同样的财产担保,并提供一套价值人民币100万元的商品房(见房地产证书)。
此致
XXX人民法院
XXX(签名或盖章)XX年X个月X天申请人: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表样本表格式2017-11-29 14:20 | #2楼
示例文章:各方的名称和组织名称均为假名,其他信息均为虚构
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县支行,住所地为长海县长海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是郭武山董事长。电话:7689999(用于电话)
受访者:长海县通达摩托车有限公司离婚诉讼财产保全,住所地为长海县长海镇。法定代表人董德忠,董事长。电话:7685666
受访者:董德忠,男,1957年8月17日出生,汉族,居住于长海县长海镇。电话:1389999999
请求项目
要求依法封锁位于长海县长海市长海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建房字140695号)。
事实和原因
2015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长海县通达摩托车有限公司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15年7月9日,由被告人董德忠拥有。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字2015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没有按时还清。该抵押房屋目前在建陵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拆除。申请人的抵押处于非常不稳定和不安全的状态,具有极大的风险。
申请人已就贷款向被告提起诉讼。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并确保在这种情况下判决的有效执行,申请人已向您的法院提出了保存申请。提供相应的保证。
此致
辽宁省长海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海县支行
2015年1月28日
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书2017-11-29 22:29 | #3楼
申请人:罗雄,男,1987年5月19日出生,贵州省天竺县Dong族人,现居住于天竺县凤城镇龙泉巷31号。
受访者:姜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现居住于天竺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在天竺县凤城镇凤岗镇老干区22号盖住被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房全正凤城字号A300696)。
二、被申请人承担所有保全费用。
事实和原因:
2015年7月23日,被申请人江文才从申请人处借款161,680元用于建设用途。还款期限到期后,被申请人拒绝退还。因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诉人姜文才应偿还申请人的贷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用。费用。败诉后,被告人为了转让财产,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于2011年11月28日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以防止申请人兑现债务。
为防止被诉人姜文才转移财产并实现申请人的法律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特向您的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江文才的房屋密封。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雄,2012年8月13日
申请人:曾垂贵,男,1955年2月24日出生,汉族,现居住于天柱县凤城镇老干区十号。
受访者:蒋文才,男,1966年11月24日出生,苗族,农民,现居住于天竺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
请求
一、要求人民法院封闭天竺县凤城镇老干区22号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天方全政凤城字号A300696)。
二、被申请人承担所有保全费用。
事实和原因:
2015年7月23日,被申请人江文才从申请人处借款161,680元用于建设用途。还款期限到期后,被申请人拒绝退还。因此,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天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被诉人姜文才应偿还申请人的贷款161680元,并承担债务利息和诉讼费用。费用。败诉后,被告人为了转让财产,与第三方恶意串通,于2011年11月28日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以防止申请人兑现债务。
为防止被诉人姜文才转移财产并实现申请人的法律债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特向您的法院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要求法院依法将被申请人江文才的房屋密封。
此致
天柱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曾垂贵2012年8月13日
时间: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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