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审理,依照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规定进行,简单来说,开庭时一般的次序是下面这样的:当事人和代理人入庭就坐离婚诉讼庭审笔录(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旁听人员在旁听席就坐,法官助理和(或)书记员就坐,然后书记员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宣读庭审纪律和旁听人员需要遵守的纪律、核对当事人信息、核对委托诉讼代理人信息和代理出庭手续等,然后审判人员入庭进行开庭审理,最后当事人及代理人都在开庭笔录上签名确认。
开庭程序,是由审判人员主导、按顺序进行的。先是法庭调查,再是法庭辩论,最后是最后陈述。作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尤其是原告,需要注意的事情,除了举证、质证以外,还有审判人员发问的回答内容和与对方辩论的内容。为什么这么说?很简单,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庭审时是全程由书记员做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的,开完庭后当事人还需要在庭审笔录上签名确认。也就是说,你开庭说的都给你记下来了,没有办法反悔的,反悔也没用。因为双方发表的意见,都经过了开庭审理、经过了质证,法院是可以直接采信的。
举个例子吧,比如,一方说某年某月某日,因为什么事情,两个人大吵了一架,这件事说明双方夫妻感情不好。如果是事实,自然应该认可,如果不是事实,自然也不能认可。假如是事实,法官让另一方对这个意见进行质证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回答:那天确实为了那个事情吵架了,这是事实,我没意见。这样回答对吗?肯不不对啊,假如你这么回答了,法官可能会认为,你对对方说的都认可、没有反对意见了。但如果你这样说:那天那个事情属实,也确实为此吵了架,这个我没有异议,但我不认可对方说的夫妻感情不好。这样看出来哪里不一样了吧?
也就是说,在庭审的时候,假如对方在发言,你要仔细听,并记住关键的地方,如果内容太多记不住的话,可以自己拿个纸笔写下来或者让你发表意见的时候,可以向法官询问对方说的都是什么,但最好还是自己记下来,然后一个一个的进行质证发表意见。如果你漏掉了,法官一般会提出来并询问。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知道重点在哪里。如果你是原告你要求离婚,你要重点围绕着夫妻感情破裂来说,反之,如果是被告不同意离婚,则要围绕着感情没有破裂来说。也就是说,你说的、回答的所有内容都要围绕重点来进行。
比如不同意离婚,对方要求离婚,肯定会重点说感情不好的地方,那不同意离婚的一方,就要着重说两个人关系好的地方、证明关系好的事情,并适当的反驳对方的观点和证据,自己说的如果能证明也拿出证据来。不要答非所问,不要“跑题”而纠结于那个是谁对谁错、那个事情是怎么怎么样、我没有做得不对等等这些问题。从开始到结束,都要一直记住“重点在哪里”,你的目的是什么、你为了什么来的。
不管是对对方的证据和说法进行质证,还是回答法官的问题,或者是回答对方律师的问题,都要学着往自己想要的结果上说。当然不能答非所问、避重就轻,让你陈述事实的时候就陈述事实。当然回答还要明确,不能自己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听的人也不知道你说了什么,认可就是认可、不认可就是不认可;同意就是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说明就好了。
如果有没说到的地方,欢迎提出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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