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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起诉离婚受理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刀   发布时间: 2024-02-19 13:28:20   浏览:
军人的特殊工作岗位就造成了其与家人肯定是聚少距多的,其实这也是军人的形象地位在我国普通民众当中十分高尚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缘由(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

军人的特殊工作岗位就造成了其与家人肯定是聚少距多的,其实这也是军人的形象地位在我国普通民众当中十分高尚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缘由(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人们仍然以来对于军人和军嫂都是十分尊重的,并且军婚还专门遭到了我国法律上的特殊关照。军人提起结婚诉讼恳求的法庭管辖和普通民众是不同的,那么,军婚控告结婚受理法庭是如何规定的?

一、军婚控告结婚受理法庭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结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则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结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军人离婚诉讼,即部队文职党员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由上诉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破坏军婚会坐牢吗?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则离婚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判刑。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淫现役军人的未婚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量刑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则离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通常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防止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阻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断裂或则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该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量刑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别人与之离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阻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重婚罪处理。

因此,对于破坏现役军人婚姻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是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三、破坏军婚罪的类型有什么?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1、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代办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离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妇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觉得是夫妻关系的。

2、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除了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通常的偷情关系。

3、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常年私通,情节恶劣或则导致夫妇关系断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私通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受孕或则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断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离间、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猥亵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结婚的。

可见,军婚控告结婚受理法庭这要按照不同的情况才会确认的,因为不一定军婚当中双方都是属于军人的,假如说父亲是军人,妻子要提出结婚的话,只能由母亲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的。所以您的情况假如是属于军婚的话,必须得看双方的实际身分能够确认法庭,另外可能普通人当中外遇等这种不会遭到法律的制裁,但破坏军婚就严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