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岳父及亲家夫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取的两份裁判文书显示,该案二审与一审在事实认定部份基本一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被告张志军之女张月(化名)的证词显示,她和父亲邹锐是学院同事,2013年离婚,同年共同订购了成都温江某新村的住宅。
2017年,被告张志军与其妻为照料待产的儿子张月,从江西新乡到乐山与母亲、女婿共同生活于该市某新村。同年7月,张月生下了儿子邹某某。张月的证词显示,这年10月,丈夫邹锐因琐事离家出走,在外租房居住。此后,邹某某由张月及其母亲扶养照料。
2017年11月与2018年12月,邹锐曾2次控告结婚。
根据曾代理邹锐离婚案的律师证词,邹锐倾诉因与张月的妈妈共同生活期间多次形成矛盾,孩子出生后他被伯父伯母逐出家,想结婚拿着钱回老家。其妻张月也控告过两次结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6月,两次都以胜诉告终。
邹锐2018年控告离婚后,当年12月,法院认定夫妇爱情仍未断裂而裁定不准结婚。
上述律师的证词显示,凶案发生前几天,2019年1月上旬,邹锐的女儿杨某芬曾向其咨询是否能将女儿买房的16万索回,同时抒发想要去看儿子。其告知,没有判决离婚,双方共同享有女儿的探望权。
命案发生在2019年1月10日,造成家中5名成年人中的3人死亡。根据判决书里张志军及其妻的证词,这天早上,女儿张月在外下班,夫妇二人在家照料外孙女,听到敲门声开门后,邹锐和他的母亲冲进室外后争抢小孩(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双方发生撕扯。张志军从屋内储物柜掏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邹锐等人,对方没有理会,他持刀分别向邹锐、杨某芬砍刺数刀,又向邹某海头部砍刺一刀。
张志军之妻在证词里表示,邹锐和杨某芬曾推倒她、击打她有旧疾的颈部,但没有关于二人被刺具体经过的描述,她表示在争吵期间带着儿子跑进了卧室。
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邹锐、杨某芬被刺后当场死亡。作案后,张志军拨通110投案遭拒二次离婚诉讼,遂通知正在下班的儿子拨通120急救电话并逗留在案发现场,被接报后赶赴的警察挡获。邹某海经送医救治无效,于隔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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