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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布丁   发布时间: 2024-02-19 13:49: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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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去法庭控告结婚、怎么向法庭控告结婚、如何通过法庭结婚、法院申请结婚程序、法院结婚流程

1、法院申请结婚程序、法院结婚流程

离婚控告-受理(7日内做出)-驳回起诉/接受控告-审理-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

-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撤诉/调解(调解和好、调解结婚)/判决(判决准予结婚、判决不予结婚)

2、法院结婚,又称诉讼离婚

是夫妇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结婚恳求,由人民法院调处或裁定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结婚制度。

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结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结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结婚而发生的结婚纠纷;或者双方似乎同意结婚,但在孙辈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3、起诉结婚法庭管辖

当事人提起结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在下列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常常居住地的由上诉胜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则宣告失联的,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上诉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则被监禁的,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上诉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结婚诉讼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则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上诉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时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上诉常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美国但未移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控告结婚的(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由上诉或则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如何向法庭控告结婚、如何到法庭控告结婚、如何向法庭申请结婚、如何向法庭提出结婚、法院控告结婚程序

1、离婚诉讼时限

1)女方在孕期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结婚。

2)因胁迫离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恳求撤消该婚姻,该恳求应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恳求撤消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失方作为上诉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付恳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失方作为被告的结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结婚也不提起损害赔付恳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失方作为被告的结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付恳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该进行调处法院离婚诉讼,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控告。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妇共同财产,或伪造债权试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觉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

当事人恳求再度分割夫妇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觉之日起估算。

5)判决不准结婚和调处和好的结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控告的,不予受理;被告反诉的,不受该时限限制。

2、诉讼离婚条件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强奸、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的;

4)因爱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联,另一方提出结婚诉讼的,应准予结婚”。

6)一方患有法定严禁离婚疾患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缘由不能发生性行为,且无法医治的。

7)婚前缺少了解,草率离婚,婚后未完善起夫妇爱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后晓得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离婚,或一方在夫妇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9)一方误导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代办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后提出结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完善起夫妇爱情的。

12)一方与别人私通、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罪表现,无过失一方胜诉结婚,或者过失方胜诉结婚,对方不同意结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控告结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场等陋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无法共同生活的。

14)一方被依法改判常年判刑,或其违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妇爱情的。

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控告结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6)受对方的殴打、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强奸,或强奸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7)其他造成夫妇爱情确已断裂的情形。

3、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孕期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结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结婚和调处和好的结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控告的;

3)原告胜诉或则按抗诉处理的结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控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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