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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如何分割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果冻   发布时间: 2024-02-19 14:08:01   浏览:
由于现今男女婚姻观念的改变,通常假如爱情认为不合了,就会选择结婚,而在结婚时,就会面临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存在房产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分割。那...

由于现今男女婚姻观念的改变,通常假如爱情认为不合了,就会选择结婚,而在结婚时,就会面临一些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存在房产的情况下,可能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分割。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后或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消赠予,另一方恳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离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消赠予,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予一方,不予分割。

2、一方家长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前由一方家长出资为孙辈订购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孙辈名下的,可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孙辈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妇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家长出资买车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孙辈名下的,是对自己孙辈的赠予,与婚姻关系储存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离婚时作为夫妇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双方家长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家长出资订购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孙辈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根据各自母亲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家长出资订购的房子,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根据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一方婚后订购房子,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妇一方婚后签署不动产买卖协议,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建行按揭,婚后用夫妇共同财产还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合同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按揭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权。双方婚前共同还款支付的货款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份,离婚时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后订购的房子,即使婚前共同还款的,房子也属于夫妇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以母亲名义买楼,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妇共同财产出资订购以一方家长名义出席房改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家长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根据夫妇共同财产对该房子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子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务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母亲名义买楼,产权登记在一方家长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亲,离婚时不属于夫妇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算作债务要求还清出资额。新的婚姻法中对结婚房产怎样分割的新规定,在你们看来有点不近人情。有人说: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无能女人的救星。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法律对社会生活的一种作用就是引导,面对越来越多的物质人,新的婚姻法目的在调整社会中人们偏离正轨的价值观。

6、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形式买的房子,房产怎样分割

以按揭贷款形式买的房子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还清交行按揭本金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子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妇共同所有。对于房子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妇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须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合同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仍未取得所有权或则仍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子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裁定房子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按照实际情况裁定由当事人使用。”但应该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后,夫妻一方在婚后已付了尾款,那么这个房屋肯定是夫妇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前,偿还房子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贷款的数额分割。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妇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妇共同财产上的权力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须要而处理夫妇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须要对夫妇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妇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女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结婚权力的行使,不因结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滑,甚至造成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作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造成她们在父亲再婚后生活水平的大幅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进行倾斜照料。

3、照顾无过失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失造成的结婚案件,在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要照料无过失的一方。所谓过失,是指一方有私通、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丢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失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妇情感。在做结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结婚,还是被控告要求结婚,都应在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得到照料填补其所遭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妇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让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须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须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犯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须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让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作出。自愿分割夫妇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妇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合同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则当事人因结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合同,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毁约,请求变更或则撤消财产分割合同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觉签署财产分割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恳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结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别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别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结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妇结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私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短发出该夫妇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妇共同财产,再由夫妇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三、离婚房产分割手续费是多少(一)税类:

1、契税根据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根据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怎么分割的内容,由此可知关于离婚诉讼房产分割,房产分割以房产的性质来决定,包括一方赠予另一方房产、一方家长出资买房、双方家长出资买房、一方婚后订购房子、以母亲名义买楼、以按揭贷款的形式买的房子。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