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营婚姻 > 正文

岳阳楼区法院推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籽   发布时间: 2024-02-19 15:40:24   浏览:
岳阳楼区法院推出首份离婚证明书湖南日报新湖南5月14日讯(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李平江 冯静楠)“真没想到,法院判决离婚后,居然考虑如此周到,还给我送达离婚证明...

岳阳楼区法院推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湖南日报新湖南5月14日讯(记者 徐典波 通讯员 李平江 冯静楠)“真没想到,法院判决离婚后,居然考虑如此周到,还给我送达离婚证明书,了却了我在起诉前一直纠结如何证明自己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心病。”一起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陈先生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向他直接送达离婚证明书时如是说。

今天,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法院向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的首份离婚证明书。至此,以后所有在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凡持有离婚证明书的,将不再需要通过携带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到法院另行开具离婚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以证明其离婚的事实。

记者看到,离婚证明采用金黄色精致过塑包装,对折后A5大小,正文内容包含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判决或调解离婚的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日期等内容,落款加盖法院印章。

“离婚证明书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既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又更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当事人日后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房屋买卖等事宜时,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可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离婚证明书》。”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琳说。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离婚率不断提高(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大量的离婚案件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岳阳楼区法院作为岳阳中心城区的唯一基层法院,离婚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其中,很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在办理户口变更、再婚登记、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项时,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有时还需要到法院另行开具文书生效证明书,而这些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子女及财产分割情况等个人隐私,暴露出来后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多尴尬的伤痛。

为了真正意义上方便和保护当事人隐私,岳阳楼区法院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之外,主动另行出具一份概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法院案件案号以及婚姻关系解除等内容的《离婚证明书》,既可起到同生效法律文书相同的证明作用,又方便了群众法院离婚诉讼书,更有利于保护和保障诉讼当事人的隐私及合法权益。

“以前,法院离婚案件当事人再婚登记时,再婚登记人必须到法院另行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不但耗费大量的时间,关键是在当事人再婚的幸福时刻,又再次勾起了他们各自伤痛的回忆,岳阳楼区法院切实为群众着想,主动率先推出离婚证明书,彻底解决了这些让当事人既费时又痛苦尴尬的问题,这确实是该院一心为民的又一举措。”经常代理离婚诉讼案件的马律师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