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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暴30年起诉离婚被驳回 家理律师金增玉助其顺利离婚获赠锦旗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霜   发布时间: 2024-02-19 15:55:10   浏览:
近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增玉、赵文博(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面对拖着不离婚的家暴男,金增玉律师同对方展开心理战,最终帮助我方当事人吴...

近日,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增玉、赵文博(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以调解结案,面对拖着不离婚的家暴男,金增玉律师同对方展开心理战,最终帮助我方当事人吴女士顺利离婚。吴女士为感谢金律师的专业帮助,特送来“仗法律之剑 暖弱者之心”的锦旗以表感谢。

吴女士与王先生结婚30多年,王先生常年对吴女士进行家暴和经济控制,还与其他异性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为了孩子,吴女士一再容忍退让,对方却毫无悔改之意(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严重伤害了吴女士和孩子的感情。

吴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王先生不同意离婚,法院没有判离。第二次上诉,如果王先生仍然坚持不离婚,法院很可能仍然不判离。吴女士情绪非常消沉,几度想要放弃。金律师多方开导,在庭后和对方当事人多次协商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第二次上诉时成功帮助两人调解离婚,并对两人婚内财产进行了协商分割,帮助吴女士拿到了房屋分割补偿款。

吴女士的案子和 “陕西老太被家暴40年想离婚却被法官驳回,劝她珍惜幸福晚年”的案子很相似。与新闻里想离婚却离不了的陕西老太不同的是,吴女士在家理律师的全力帮助之下,最终顺利调解离婚。

对于这种“对方不同意离婚就没法离”的困局,好在民法典即将实施。对于“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离婚诉讼 律师,新增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也就是说,与此前的离婚可能要拖几年,民法典实施后,一年就可顺利离婚。

家理律师金增玉

家理律师金增玉为资深婚姻家事专业型律师,亲办理婚姻家事案件100+,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以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擅长出庭、诉中调解。

金增玉律师从业十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专业功底扎实,熟谙诉讼规律。性格强势,反应敏捷,擅长以诉促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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