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营婚姻 > 正文

打官司去哪个法院 诉讼管辖问题 这里全部解释清楚了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果冻   发布时间: 2024-02-19 16:34:18   浏览:
打官司去哪个法院 诉讼管辖问题 这里全部解释清楚了打官司应该去哪个法院,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时间上很复杂,每个类型案件的案件,管辖法院都不一样,下面给大家逐...

打官司去哪个法院 诉讼管辖问题 这里全部解释清楚了

打官司应该去哪个法院,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时间上很复杂,每个类型案件的案件,管辖法院都不一样,下面给大家逐一分析:

一,离婚案件。

1、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户籍地)

2、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需要当地村委或居委开具证明,或有当地居住证)

3、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下列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二,侵权案件。(人身损害;产品、服务质量侵权;网络侵权;知识产权侵权等)

1、原则上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选一)

2、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3、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4、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知识产权侵权属于专属管辖,需要查询当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管辖的特殊规定。

三、合同纠纷案件。

1、合同有约定管辖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约定管辖地限定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约定这几个地方以外法院管辖的,视为无效约定。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也视为无效约定)

3、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4、合同如果没有实际履行,原被告所在地都不在合同履行地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1、民间借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管辖参考以上规定。

2、关于民间借贷合同的履行地问题?

不仅民间借贷、因为工程款、货款等只有欠条的欠款案件,不仅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那么合同履行地在哪?

(1)合同明确合同履行地的,由合同为准。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由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五,继承案件。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不动产专属管辖。

并非只要设计不动产,就一定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1、涉及不动产的债权纠纷,适用以上的规定,不属于专属管辖。

2、因物权设立、权属、效力、使用、收益等物权关系产生的纠纷,或相邻权纠纷,这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离婚诉讼管辖权,只能由不动产所在法院管辖,不适用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综上是诉讼案件的一般规定,还有很多特殊规定,很少见,便不在这里分析。如:重大社会性影响的、标的额过大等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涉及铁路运输纠纷等由铁路运输法院专属管辖。

关注我,学习更多@用得着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