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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离婚代理词有什么注意事项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皮   发布时间: 2024-02-20 09:19:22   浏览: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此时可以向法庭出具代理词,其实也就是自己对案件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但代理词并不是一定要出具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作为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此时可以向法庭出具代理词,其实也就是自己对案件的一些看法和观点。但代理词并不是一定要出具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作出。那在书写离婚案件代理词时要注意什么事项呢?找法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书写离婚案件代理词有什么注意事项

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

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

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代理词中的漏洞。

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用词恰当,又留有余地。

二、代理词的格式和内容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

(提出建议)。

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xxxx年xx月xx日

三、以被遗弃申请离婚赔偿怎么做

1、被遗弃申请离婚赔偿的时间: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离婚诉讼代理词怎么写,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2、被遗弃申请离婚赔偿的范围: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3、除了被虐待,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也可以在起诉离婚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家庭成员的。

离婚案件代理词的书写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而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委托的律师来代为起草的,当然(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诉讼过程中并不要求一定要出具代理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