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当事人远在新加坡,一方身在河南省栾川县,这起跨国离婚案,栾川法院法官采取“隔空开庭”方式,实现了节约司法资源和方便当事人的效果。
张某和李某于 2000年结婚,婚后育有二女,2015年张某前往新加坡务工,每隔两年回来一次,夫妻聚少离多,常因琐事在电话中争吵,感情日渐淡薄。近日,张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栾川县法院起诉离婚。
3月6日,栾川法院对该起跨国离婚案进行开庭审理,被告张某身在新加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无法返回国内参与开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经过和原、被告双方及该院技术人员多次沟通,最终采用视频开庭的形式进行审理,这样,远在新加坡的张某也可以当庭主张自己的权利。
庭审过程中,远在新加坡的张某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庭审,通过互联网视频庭审系统,与法庭的审判员、原告及代理人等“隔空对话”离婚诉讼庭审笔录,同时张某也可以直接看到庭审笔录。庭审过程录音录像同步进行,并刻录成盘作为证据存入档案。高质量的音频视频传输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过程中进行的问答如同面对面交流,当事人双方均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栾川法院将线下的诉讼服务转向“线上”,依托互联网云法庭系统开展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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