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抚养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现在社会上面的诱惑很多,因而越来越多的人也抵制不住诱惑进而走向离婚,那么对于有孩子的离婚夫妇需要向孩子提供相应的抚养费。
一、抚养费纠纷当事人不出庭可以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或代理人出庭后,自己可以不用出庭。但是,当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诉讼时,例如当事人需要解除婚姻的,那么是一定要出庭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纠纷涉及到个人人身关系,因此这类案件属于是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开庭审判时被告应当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全权代理。
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就无法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法院可以传唤当事人参加庭审,如果两次传唤后还不到庭的(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那么,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传。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75条规定,拘传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3、《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二、拒认私生子怎么确认亲子关系?
因为父母子女的亲子关系不确定的,可以要求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即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所以,若孩子的父亲/母亲拒绝承认孩子为其亲生子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只要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会确认亲子关系成立的。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有权利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是未成年的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而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在司法实践中,主体界定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关于“未成年的子女”,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18周岁成年,那么18周岁以下的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他们理所当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但是其中有一个例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的,视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承担全部的民事义务。父母对于符合上面这种条件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也就是没有必要付给他们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中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王莉虹资深律师
广州律协婚姻家事委常务委员
教育机关特聘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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