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情与爱情相碰撞时 你会选择什么? 孰轻孰重,相信在一万个人眼里就有一万种理由来解释自己选择的原因! 也许有人会说 我会两样都选 问题是:只能选一样 你会怎么做 选亲情放弃爱情? 那么你是负心汉负心女 选爱情放弃亲情? 那么你就成了不孝子不孝女 你。
这个时候作选择的话。
还会像喝白开水一样那么简单的作出选择吗? 我看没有谁会选得那么随意了吧! 对于亲情。
自古以来。
中国人们有一个良好的美德:那就是尊敬父母。
“百善孝为先”这句话是最经典的一句话了! 同样对于爱情。
我们中华土地上亦有梁山伯与祝英台这样催人泪下的爱情经典故事。
近的有“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这样的经典诗句! 当亲情与爱情相碰撞而只能选一种时。
我相信也就只能两种选法 一种是选亲情 一种是选爱情 别无他法。
据我观察调查所知。
在选亲情而放弃爱情的人里面。
。
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年纪都在十八到二十三岁之间。
而为了爱情而放弃亲情的人。
年纪则是二十五岁以上的人居多!为亲情放弃爱情的人年纪便小化。
。
而为了爱情而放弃亲情的人年纪便大化! 两种对立 两种年纪 两种不同的选择角度与观点! 十几岁的人可以为了亲情而放弃爱情那是因为她们对亲人的依赖感比较强。
凡事以父母为主。
因为她们觉得父母是生她养她的人。
她不可以为了爱情而放弃养育她多年的父母、不可以,否则就太对不起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了。
何况可能她们根本就不了解所谓的爱情。
爱情可能在她们眼里只是生活中的一味调味剂。
在她们的眼里,和她生活一辈子的人是父母,而不是自己的伴侣。
她们不可能为了一个相恋几个月或是几年的人而不要了自己的父母。
。
更不忍心自己的父母伤心。
哪怕自己以后找个并不爱的人结婚。
也许她们多年以后会为放弃当年的爱情而后悔,但是让她们选择的话。
。
多数还是会选择亲情。
而放弃爱情。
却不知她们在放弃爱情的时候。
其实不仅仅是对父母的一种爱。
也同时在伤害着另一个人。
伤害着她自己。
这个道理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明白。
只因她们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父母。
二十几岁的人多半会为了爱情而放弃亲情。
当然这样说。
并不是说她们不懂得孝敬父母了。
同样也是父母养育她们多年。
但是。
随着年纪的长大。
社会经历的增多。
她们会有更多更广的认识。
结实了更多的朋友。
同样。
她们对父母的感情也会慢慢的变淡。
并不会像小时候一样那么的依赖。
她们会想到。
能够陪着自己过完这一生的人是自己的伴侣。
而不是父母了。
毕竟父母能够陪她们走完这一生的日子不会太长。
于是。
如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之下。
非在爱情与亲情之间作个选择。
她们会为了爱情而放弃亲情。
因为她们相信。
如果父母真的是为了她们好。
就会赞成她们的选择。
应该去祝福她们。
如果父母一定要她们放弃自己的爱和幸福。
那也只是父母自私的一种做法。
孝敬父母不一定是要天天呆在她们身边。
而是看你有没有这份心。
有这份心就够了! 而今社会改革开放。
五湖四海的人蜂涌向于经济开发区、沿海城市。
跨省、跨国的婚姻也就日益增多。
。
来自不同省份的男男女女们相识了。
相恋了。
相爱了。
想要结婚了。
但是因为不是同一个地方的人。
家里双老不同意自己的儿女运去他乡。
一桩本应该美好的婚姻胎死腹中。
回家相一个以前根本就没见过面。
根本就不认识的人。
然后结婚。
想想就觉得悲。
你们对根本就没有感情基础的未来有多大的把握。
现在不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
不再是婚姻包办的年代了。
为什么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们还不能够自由的选择自己的爱呢?二十一世纪不是一个文明的年代吗?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封建的想法? 为人父母者无一例为的也是为了自己的儿女好。
希望自己的儿女能够过上好日子 其中不少还有这么几种以下的想法: 辛苦养育大的儿女一下子去了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乡。
就等于把儿女们给卖了;因为千里之隔要回家一次并不容易。
而身为二十一世纪的年纪一代。
至少一大半的人也是有这样的想法。
远离父母。
就是不要父母了。
对不起父母的养育之恩。
就是背叛了父母。
作为儿女们: 难道真的要呆在父母身边你才算是孝顺吗? 难道离开父母远点就是不要父母。
。
是个不孝子。
。
不孝女了吗? 作为父母们: 难道儿女们一定要在身边才算是孝顺吗? 她们为了寻找自己的爱情远离你们就是不要你们了吗? 对此我禁不住想问问嫁在本地,结婚了五年以上的女性朋友:你们在结婚五年后。
一年回过多少次娘家?我更想问问那些就嫁在离娘家不到十里路的女性朋友们:你们结婚五年之后。
。
一年又回过多少次娘家?? 同样问问作为年轻一代的男女朋友:在你眼中看到的长辈母亲。
。
她们一年到头又回过多少次娘家。
你能说她们不爱父母吗?你能说她们不要父母了吗?你能说她们离父母好远吗?? 不能。
她们爱父母。
她们也要父母。
她们离父母也不远。
可是。
她们有了老公。
有了儿女。
。
有了家庭负担。
有了其它种种种种。
所以我说。
儿女下嫁到他乡是把儿女给卖了这种想法不可取。
作为儿女的我们下嫁到千里之外的他乡就是不要父母了的想法也纯属无稽之谈!这种想法归根到底是思想在作怪!而不是要不要父母的问题。
也不是孝不孝敬父母的问题。
更不是爱不爱父母、爱不爱儿女的问题! 亲情与爱情无关! 爱情同样也与亲情无关! 我是个赞同可以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的人。
与其今天怕父母伤心而放弃爱自己的人。
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
还不如抓住机会。
先选择爱情。
日后再得到父母的理解。
如果父母真的为你好。
我相信她们会同意你的选择的。
如果你选择亲情放弃了爱情。
日后想再要回曾经属于你的爱,你说。
可能吗?毕竟两人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
难道你们真的愿意以自己一生的不幸福来换取父母一时的开心吗?我想你们过得不幸福。
父母也会不开心的。
宁拆十座庙。
不拆一桩婚 找一个自己爱的人谈恋爱。
找一个爱自己的人去结婚。
记得采纳啊
求不得,放不下!既然走不到一起,宁可不要遇见!爱了,笑了,恨了,走了。
爱又不是水笼头,想停即止,想放就能放下的。
找一个晴和的午后,把关于他所有物品,痕迹打包,来至河边,埋藏,尘封。
自赎吧。
将一切交给时间化解,希望多年以后,我们发染霜时,想起彼此时,都会心生暖意,真心地爱过,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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