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挽回专区  > 挽回婚姻 > 正文

新婚姻法离婚细则(民法典来了离婚新规变化了解一下)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布丁   发布时间: 2024-04-16 13:06:53   浏览:
转眼间,2020年余额不足,《民法典》生效的日子越来越近。近日,民政部也发布了关于婚姻登记条例的最新通知。这一切都意味着离婚的“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

转眼间,2020年余额不足,《民法典》生效的日子越来越近。近日,民政部也发布了关于婚姻登记条例的最新通知。这一切都意味着离婚的“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将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认证)等。

现实生活中,据统计,我国73%的离婚纠纷一审案件是由女性向法院提起的。虽然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话题在社会上早就被热议,但既然通过了,我建议大家多了解一下。毕竟如何看待是一回事,学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是另一回事。

首先了解一下,在我国现行的离婚方式程序:

目前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类型。记住,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也不一样: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诉讼应该去法院离婚。以下是对大家的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也被称为自愿离婚。简单说就是两个人都已经谈妥同意离婚,签了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办手续。

但是,如果配偶一方想离开,另一方不想离开,或者其中一方有重大过错,对另一方造成损害,双方无法达成和平协议,这时候就要上法院,找律师协助,打官司,也就是现行的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

现行婚姻法律法规规定,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而 《民法典》 对协议离婚的修改,主要就是增加了【离婚冷静期】这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计划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

对于新增的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协议离婚在未来将需要更多的程序。

有关离婚冷静期的“两个30天”

:简单总结一下,民法典生效后,约定离婚有“两个30天”,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未来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将有30天的冷静期。

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不离婚,婚姻就不可分割。记住,这是头30天。

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二个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亲自一起领取离婚证。任何一方未提出申请,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不可分割。

我们用大白话总结起来就是,夫妻双方到民政局提交申请后,第一个30天内都不用行动,安静等30天冷静期届满;但第二个30天内,跟第一个30天的冷静期做法完全不一样,需要双方一起行动,共同亲自到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才算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00-1010然后按照现在的规定,夫妻双方都要准备一份离婚协议书,签字,从民政局领取一个号码。民政局的工作人员问你是否愿意讨论各种问题,夫妻二人同意讨论,决定离开。然后他会给你办离婚证,从此你们两个就是路人了。

auto;">

但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程序会变得更多,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回家后过了几天,你忽然觉得这段关系还能抢救一下,不想离了,或者配偶变卦了,不愿意离了,又或者夫妻和好了。那么你或者配偶或者你们俩,去撤回离婚申请,离婚这事就到此为止了。

二、小俩口和好了,但大家平日工作很忙,拖着拖着就忘了去撤回离婚申请。也没关系,不去也行,60天过后,你们俩都没人去民政局领离婚证,那么默认申请不成功,你们俩还是夫妻。

三、离婚冷静期满了30天后,你们还是想离,接下来的又一个30天里的任意一天(注意:第二个30天是最后机会),双方需要共同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只是此处值得提醒的是,离婚冷静期条款仅适用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协议离婚)的情形,并不会影响到上法院进行诉讼离婚的夫妻。尤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遇家暴行为时,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居委会等单位求助,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冷静期并不影响受害人通过这些渠道来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因此一旦配偶出现家暴、出轨、赌博等过错,建议尽早寻求律师协助、收集好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不要再去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以免耽误时间。

到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又是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前的诉讼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要等半年才能继续提出诉讼,也不一定能判离。

然而《民法典》有了明确的规定,改为:到法院诉讼离婚第一次没有判离的,夫妻大不了分居满一年,再提起诉讼,这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再也没有离不掉的婚。

那问题来了,怎样才算真的离婚了?

对此,《民法典》也给出了明确答案。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翻译过来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领到离婚证后,或者经法院诉讼拿到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此处划重点,需要等到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才算离婚成功。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才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因此,离婚的判决结果出来后,自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解除。

写在最后:

正如爱尔兰著名作家萧伯纳所说,“让离婚同结婚一样容易和方便,一样成为私人的事情。”或许在这个“婚恋快餐时代”,闪恋闪婚、冲动结婚、被催婚而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比起离婚冷静期,或许我们更需要的才是结婚冷静期吧。你也认同吗?

部分资讯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