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挽回专区 > 正文

如何看待现在未婚先育的现象,你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吗?

来源:心理情感网   发布者: 西瓜沙冰   发布时间: 2024-02-27 15:43:45   浏览:
点评:因为现代社会的逐步多元化,婚姻不再是两性关系的唯一形式。两性之间发生交往,可以没有婚姻这一社会关系,但不能回避女方怀孕和生育的生理行为。有了生育,自然就存...

点评:

因为现代社会的逐步多元化,婚姻不再是两性关系的唯一形式。两性之间发生交往,可以没有婚姻这一社会关系,但不能回避女方怀孕和生育的生理行为。有了生育,自然就存在了非婚生和婚生的差异。

不管非婚生的父母出于什么原因生下孩子,是双方主动知情自愿,还仅仅是“甜蜜的意外”,孩子都是无辜的。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的父母在国内生下孩子,自然就具有中国国籍,也就是中国公民,其“非婚生”的身份并不影响其公民权利。

点评:

非婚生并非仅系未婚先育而产生的事实。未婚先育所定义的应是男女之间存在恋爱关系,但并未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而生育的现象。此种情况,在其父母合法登记后,出生子女的身份权毫无疑问应受到保护,且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非婚生子女其范围较未婚现育要宽的多,泛指为经婚姻登记而出生之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例如:战争期间军队士兵与民间交往,最终出生的;出生后其父母断绝关系的;其他非主流出生的……

对于上述情况出生的人群,从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基于身份关系的法律看,明确该类人身份不存在立法原则的障碍。

本问题之所以提出,源于人大代表的建议,且该建议的初衷是建立在鼓励生育上,如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而修改法律,于法律的保障性制约性和惩罚性功能相背离!

基于上述,本人认为:法律本源系一国之民共同认同并授权国家意志,保障共同遵守之神器。任何背离该程序的行为都缺乏合法性!更不得以实现某种局部利益为目的,把法律作为工具。

“恶法非法”—从法律的本元和宗旨出发,本人反对参杂违反法律宗旨原则及其功能的立法修法执法!

点评:

未婚先育与非婚生育这个词语,我想大家都知道是什么意思了,我的观点是不提倡,区别对待!首先,未婚先育与非婚生育这两个词对于一直提倡结婚生育这个观点的老一代人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包括接受的教育还是观念这一点,都没有这一块,如果这样做了,那是违反道德的事,同时如果未婚先育与非婚生育在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中,就是妾与下人的代名词,不是我封建,现实确是这样,无论是法律还是社会的舆论都是不认可的!如果你硬是要这样做,那也没办法,自己做的事自己负责,所以是不提倡;区别对待是说,已经有未婚先育与非婚生育的,我们就要抱着从宽的方式,该给孩子上户口的还是要上,毕竟小生命是无辜的。但是不是说可以无限这样,未婚先育与非婚生育这个问题已经在挑战社会的底线,应该对这一类人加大处罚的力度,健全此类法制,杜绝再有此类问题发生!!

点评:

随着两性关系越来越开放,现在人们通常以宽容的态度看待未婚先育现象。但未婚先育也分几种情况:1、女方跟恋人之间未婚先育,这对恋人将来可能结婚或同居(事实婚姻),也可能分手。2、女方跟未婚普通男朋友(非恋人)之间未婚先育,将来一般不会结婚。3、女方跟已婚男人之间未婚先育,女方生育后男方离婚跟此女结婚的可能性很小,这种男人搞婚外恋应该被谴责。现在的人一般对以上1、2两种情况持理解态度,但对第3种情况持反对态度,已婚男人偷情或外遇并且生子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支持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也是尊重女性意愿的表现。但必须完善赡养关系和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如非婚生育的孩子及其母亲将来是否可以去认父亲?亲生父亲要不要给非婚生育的子女提供赡养费?亲生父亲去世后,其非婚生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以上这些在法律上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否则将来可能会引起很多争议。

(非原创)

点评:

不赞成未婚先孕,更不赞成不婚而育。国家的公共政策必须考虑长远,要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不能因为极少数人存在个性化需求而疏于监管,否则受到严重损害的还是绝大多数人的合法利益。如果放开这些,那是对守法者的不公,也会导致社会家庭人伦生态体系的解体,更会导致单亲家庭大量诞生,还会导致人口质量下降。如果一旦放开监管,将有可能导致很多女子共用同一个男子所捐精子而育出大量有血缘却彼此不知道的亲人,最终导致近亲结婚,进而导致人口质量下降。让孩子在单亲家庭出生,是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极度不负责任。孩子不是宠物,他们是我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不想结婚,那就不要生育好了,既然生育了,就应该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母亲再能干,也替代不了父亲的角色。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是会在其成长阶段受到很多很多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各种各样欺辱及歧视的,这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孩子母亲不能因为各种各样的自我原因而选择不婚而育,最终却把伴随孩子们一生一世的痛苦留给他们默默承受,这样的母亲不是伟大的而是自私自利的。

点评:

嗯,未婚生育是一种勇敢吧。其实最后很勇敢的人才会把。注意,作为一个女人才会生下那种没有没有结婚的,然后明明知道是没有爸爸的小孩,但也有可能是一种无知。所以嗯,其实你没每件事情都是有矛盾的,也有正反面的,有好有坏吧。所以无条件嗯立户口的话,其实。小孩子没有户口是对他们的一种伤害。所以小孩子他们是最无辜的吧,如果她们被迫生下来,我觉得给他们立一个户口还是必要的,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享受一切应有作为一个中国人应有的待遇吧。所以。家长做的事情不应该让小孩子来承担,所以立户口是必要的。

点评:

谢谢先生邀请!这个呼吁与建议是个极其不负责任的扯淡提议,整个地球村就俩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这个扯淡建议到不如说成,把男人全赶进猪圈里灭了,回到母系社会,只保留精子库和女人得了,真是荒唐透顶!也不知道就凭这脑袋咋当上代表的?快下去给有能力的人腾个地儿吧!

中国人把生小孩子叫:传宗接代,传宗就是在爹娘最佳生育期,将源自爹娘最优质的基因传给愛情的结晶,宝宝体内保存下爹的精血、娘的骨肉,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中国百家姓内隐藏着天大的玄机,一个姓氏一个宗脉,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每一个学科都存在共通性,每一个可见的学科都需要咱这些后人仔细研究,找到共通性再将其连接起来,才能解决大中华的所有问题,破解问题才会有依据,理念才正。

瞅瞅当下,啥都被玩儿成了迷信,自己确从不反省,东一棒槌西一榔头,啥都是两眼一抹黑,整天只会放狗屁,没整多少实用的,女人未婚生育本就不合常规,还整出个呼吁废除?先把呼吁者这个废物废了吧!

传宗搞清楚后,就是小孩子的教育问题,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女人拿什么教会小孩子男人是个啥东西?小孩子问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如何作答?难不成告诉小孩子,你爹都不知道是谁吗?真是愚蠢找骂!整个国家男、女比例失衡眼睛瞎吗?还是脑袋被驴踢了?男人娶不到媳妇还建议未婚生子合法性?纵容女人未婚生育?不是蠢货又是什么?

未婚生子首先是触犯了婚姻法,其次是违反了国家政策,属于明知故犯,交社会扶养费是必须的,你今天活着,敢保证明天还活着吗?非婚生的小孩子只有妈,妈没有小孩子该如何自处?一个单身妈妈能教育出心智健全的小孩子吗?他们的未来拿什么保障?双亲家庭都造出那么多没有天性的妈咪宝贝,何况单亲?谢谢!祝健康平安!

点评:

未婚先孕的现象如果放在过去,那是非常丢人的事情,可是现在看来,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未婚先孕有很多原因,有没结婚同居怀孕的,有被骗被强奸怀孕的,还有就是有些女人不想被婚姻所困,又喜欢孩子,便通过科技手段比如人工授精而怀孕生子的。其中有被迫的,有自愿的。但无论哪种情况,孩子都是无辜的,他应该享受和其它孩子一样的待遇,不应该受到任何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今日,人大代表黄细花呼吁:取消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及限制未婚女性生育的相关规定。她表示,保障未婚生育权,并非鼓励未婚生育,而是希望在法律层面保障那些有能力和意愿独立抚养孩子的女性,公平地享受生育的权力和福利!

我觉得她的想法和建议很好,既符合现在急需人口提升的国情,又使法律更富有人情味。大家怎样来看待这个问题呢?欢迎听到您精彩的回答!

点评:

现代社会的家庭观念与过去明显不同,单身人士越来越多。第一,婚育权首先是公民权,公民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结婚是否生育。第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是女性生育权,不是婚内生育权,理论上来说,只要该女性未曾生育就应该有权利生育,禁止未婚生育是违法的。第三,孩子一旦生出来,按照中国现行法律的出生地原则,就应该被赋予公民权。孩子本身是无罪的,依照什么法律被剥夺公民权了呢?四,如果已经生出来了,不让孩子户口跟母亲,又不让母亲遗弃孩子,能有个不矛盾的法律吗?五,其实,还是先解决不婚不育的问题吧,不然谁纳税谁给老人养老?

点评:

对女生来说,在婚前矜持一些,这没有坏处,它可以帮助你更清楚地辨别他是不是一个可让你依靠的男子:他是为一时之快,贪图朝夕温存?还是真心实意的爱你一辈子?这才是它最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女子总是责怪男人没有责任心,但是你们可曾想到,你们的轻率和不自重正是男人责任心日缺重要的原因。想想吧,一个男子既然可以在婚前就可以以“爱”的名义和你上床,他为什么还要娶你?是人都知道,婚姻是种责任和束缚。激情一过,他同样可以以“不再爱”的理由来抛弃你。片面性解放和婚前性行为受伤的只能是女人。恋爱的过程不是上床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而是两人在思想上沟通和感情融合的过程

不是歧视未婚先孕的人,只是看多了始乱终弃的悲剧。一个女孩被人骗了,出去上班由不得很多时候只能去堕胎,做孩子多了,有的女人一辈子不能生育了。有的想不开会自杀的,有的是刚通知对方怀孕了,就在也找不到人的。但愿你,找到的是一个疼人的好男人。

点评:

随着两性关系越来越开放,现在人们通常以宽容的态度看待未婚先育现象。但未婚先育也分几种情况:1、女方跟恋人之间未婚先育,这对恋人将来可能结婚或同居(事实婚姻),也可能分手。2、女方跟未婚普通男朋友(非恋人)之间未婚先育,将来一般不会结婚。3、女方跟已婚男人之间未婚先育,女方生育后男方离婚跟此女结婚的可能性很小,这种男人搞婚外恋应该被谴责。现在的人一般对以上1、2两种情况持理解态度,但对第3种情况持反对态度,已婚男人偷情或外遇并且生子是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表现。支持无条件为非婚生育的孩子上户口,这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也是尊重女性意愿的表现。但必须完善赡养关系和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如非婚生育的孩子及其母亲将来是否可以去认父亲?亲生父亲要不要给非婚生育的子女提供赡养费?亲生父亲去世后,其非婚生的子女有没有继承权?以上这些在法律上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否则将来可能会引起很多争议。

点评:

未婚先育的女孩子,有的是为了爱嘛,有的是为了自由,有的是因为被强迫,是因为被伤害。我本来是不提倡未婚先育的,因为有的女孩子是被强迫而怀孕,有的为了结婚生孩子生完又结不了婚自己抚养不了孩子。但是还有一种是自己有能力有资源单独抚养孩子的,这种总不能剥夺人家生孩子的权利吧?所以啊,我想了想,认为还是设定未婚先育的条件比较好,不然遇到糟糕事情的姑娘怎么办!

至于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我觉得有必要,首先是自己有能力想生的,要给孩子上户口啊。其次是意外未婚先育的,孩子是无辜的,要抚养孩子,当然要给孩子上户口啦。。

突然觉得好矛盾啊……总之,我希望未婚生子的姑娘都不是因为意外和被强迫而生。(? ??_??)?

点评:

不在婚姻里面生的孩子,谁为这个孩子的将来买单?是这个孩子的父亲吗?还是这个孩子的母亲?还是由社会来给这个孩子买单呢?这几个问题,仔细思考一下。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哦。非婚生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负责任一点还好,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就为这个孩子负责,直到她能够自理为止。要是孩子的父亲母亲都不负责任的话,那孩子的将来怎么办呢?只要做过父母的都知道。养育一个孩子付出的金钱和精力是多少?孩子无论通过什么渠道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是要让这个孩子心理健康,生理健康,身体健康的长到18岁。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果无条件的会非婚生子女办这个户口。那在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只为自己打算。要是生了孩子,以后觉得还有更好的选择,扔下孩子又走了,那这个孩子,就母爱缺失。简单的追求这个比较高的生育率有什么作用呢?每一个时间段执行的政策都有它一定的道理。而每一次的修改都有它的必要。但是要比较合理哦。

点评:

和爱人一起去种几棵代表爱情的果树枣树早生贵子;苹果树岁岁平安;核桃杏树白头到老;等等种树可以选择去野外如荒山荒地或家里后院或几人承包一座山一平地从而保证树可以完美成活

放生要选鲤鱼鲫鱼青鱼鲢鱼或四大家鱼不要放生陌生鱼类

放生时在河里放些水草

鱼要产卵繁殖都需要有附着物在浅水中所以加上一定量的水草是很必要的

岸上植被茂盛没有用毕竟鱼上不了岸

鱼卵更上不了岸爱护生态人人有责

点评:

大方向可取,但应当有年龄限制,保护未成年人其中包括母亲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而且这个观点有一定漏洞,比如没有回答面对强奸、意外怀孕等等问题,而且相关政策应当有所支持离婚女可以追求未婚优质男吗,相对应的手续证明一定也会繁琐,鼓励生育没有错,但是要注意与其他政策相互制约,不能让生育成为工具。

点评:

我觉得这种未婚先育的现象还是挺普遍的,我建议有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上户口。随着社会发展,现在年轻人的思维方式和以前也有很大差异,他们比我这个年代人更敢爱更敢恨。未婚先育现象普遍,他们因为相爱在一起,又因性格等诸多因素分离,他们都很有个性。但非婚生育男女都要负一定责任,不然生下来的孩子就可怜了。我建议有条件的为小孩办户口。

点评:

应该上户口,孩子是无辜的。没有选择的来到这个世界。任何一个生命都应得到尊重。而不能因为出生得到歧视。反而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与帮助。不管是妈妈带孩子或者是爸爸带孩子,孩子都是祖国的未来,是以后社会建设的一份子。所以他们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点评:

这个问题很复杂,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社会道德底线下滑,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等方面都有责任……但也有部分人,想独身不婚,却想要个亲生孩子的人……具体情况很多……我觉得,不管什么情况,毕竟孩子是无辜的,一旦生下来,还是要给予报户口的。

点评:

未婚先育,是不符合我国的法律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我希望青少年应该理智,多为自己的前途考虑。一旦非婚生育,会给自己和双方家庭带来许多麻烦,也不主张无条件落户,如果那样的话,社会秩序会有保障吗?我们是鼓励生二孩,也不应该是这种鼓励法。

点评:

未婚先育的应该给孩子上户口吧!怎么样也不能影响孩子的教育!北京的户口太难上了!跑了一百多次,十七年也没办了随父!今年我的儿子高考了!因为户口办不来,不能在北京考本科!这个是我心中永远的痛!为什么条件都符合!分局市局的审批要那么久?老百姓办个户口怎么就那么难?!

点评:

“未婚先育”,我不赞成这个词,已育,就是事实夫妻,以育的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即使所谓的离婚,你再怎么离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结婚证只是现实生活凭证,其他证明不了什么。生育是一个人的权利,这个权利于年龄无关。降生在某地也是一种事实(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无法改变的已经发生事实,从道义上来说任何政府都会给予公民身份,而这种身份是任何人或组织无法改变和拒绝的。(你可以让时光倒流把他驱逐出境)

点评:

无限同意啊。

孩子无罪,为什么他父母的婚姻关系要影响到连户口都不让上了?

保护每一个孩子,从根本上消除歧视,这是最基本的。

孩子不是一个人的孩子,是国人之子。

政府要爱护啊。

没有一个一个的国人之子,将来谁给你纳税?

点评:

孩子是無辜的,非婚生孩童成長在被岐現生存環境,無條件給他們落户有利激發其正能量,多個健全身心的人比心理扭曲的人封社會更有利!

点评:

女的遇人不淑,识人不精,为了连婚姻这种最基本的责任都不愿承担的男人生孩子,只会给孩子带来更多的痛苦。我觉得,有条件的为非婚生孩子上户口可以的,比如,只能落到外公外婆身上且征得他们同意。

点评:

上户口本应该是人权的基本部分,人生下来就代表一个有身份的生命来的这个世界,我们应该迎接新生命,爱惜她,培育她……而不是跟户口,教育,医疗保险福利等等挂钩,尊重生命,还要很长的路要走!

点评:

孩子是无辜的,因为成年人的错,就应该让一个无辜的孩子接受黑孩的命运吗,我实在是不清楚不给孩子上户口的政策到底是惩罚大人还是孩子,所以我建议无条件为孩子上户口

点评:

未婚生育是一种试探性的生活或不能成立家庭。对

于女性不想结婚只想有个孩子是单方面的依赖,可釆取人工技术避免男女关糸生育产生茅盾。孩子是无辜的应该登上户口。

点评:

越多人不愿意以传宗接代为婚姻的附属,更愿意承认孩子是爱情的结晶,未婚生育的孩子应当与婚生子享有同样的权利,孩子尤其无辜,并不是他能选择的,不能将孩子作为婚姻的捆绑物

点评:

生育是民众最基本的人权需求,而非婚生育是与传统道德和法律相逆,但罪不及子女,中国社会的连坐传统法规干扰现代社会生活,并给民众生活带来困扰,以人为本的社会,为民众困绕所服务,是政府惠民的根本!

点评:

无条件是不可能的,那样只会让自古以来的道德标准伤逝,而对应的对孩子的义务,对孩子的责任,也需要法律的保障。结婚证是对中国千百年传统的继承,也是人类对未来负责的义务。一个健全的家庭,对孩子的影响至关重要,而未来就是这些孩子的。

点评: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很多女性确实有这样的诉求,想生孩子,但是不想结婚。婚姻成本太高,降低生育成本,可以一定程度上为未来老龄化社会减轻负担。

点评:

我认为这个得从现实问题和社会发展看,现在未婚先孕的人很多也很正常。我觉得应该效仿国外一些国家。既然非婚生子了不能因为户口而赶着结婚。

点评:

我觉得非婚子女也应该享受一般孩子同样的权利。不给报户口使孩子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父母没结婚是父母的事,不给报户口受伤的是孩子,孩子不应该称为父母的替罪羊,更何况,非婚生子不是罪

点评:

??????不建议无条件为非婚生育孩子办理户口!这关乎到法律的尊严!

点评:

未婚先育是不良现象,不应提倡,但与孩子有什么关系?孩子一出生,就是自然存在的,就必须上户口,难道不上户口就能否定孩子存在,还是能杜绝未婚先孕?

点评:

关于现在未婚先育的现象,这是个社会教育问题,应逐步改正,我们应该是先结婚后生子,这是正确的,可是这类事情单从语言方面是无法说得清楚的,因为有很多外在因素在里面,首先是控制自己,我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处理非婚生育孩子们上户问题?

点评:

不同意这样的,非婚生育,为什么不领证结婚?结婚前可以生育,但是没有法律可约。也为了避免乱搞男女关系的,隐瞒有家庭的,避免给合法夫妻关系添太多乱。

点评:

不建议,现在国家对小孩的启蒙性教育已经开始了。而能非婚生子的基本都是有目的性的,如果立法为非婚生子可以上户口,那将是变相鼓励小三上位或者上不了位也要分财产,鼓励出轨男更有恃无恐了。